持股最多,并不一定擁有公司的實際經營權控制權。
一、股權比例與表決權一致
1、這種情況下,如果持股比例超過2/3、1/2、1/3(最大股東),一般認為擁有公司的控制權。超過2/3是絕對控制,超過1/2是相對控制,超過1/3是安全控制。
2、入股股權比較均勻,最高股權比例和其他股權比例相差不大,這個時候持股最多不一定就能擁有公司的實際經營控制權,需要靠股東會決議或公司章程來規定。
同時還要考慮,是否有一致行動人,是否有授權委托投票協議等。
二、股權比例與表決權比例不一致
股權比例與表決權比例不一致,就是同股不同權。
這種情況下,股權比例是次要的,主要看表決權的比例。至于表決權的比例如何確定,就要看股東間的協議或公司章程的規定了。
如果約定,某個擁有10%,甚至1%的股權的股東,但其表決權的比例為70%甚至更多,那么就實現了對公司的控制。
同股不同權,只能存在于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