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是可以對沖的。
對沖的方式
1、兩方對沖。公司和對方,比如股東,雙方直接互有負債權債務,雙方表達抵銷的合意并以書面形式體現,個人認為就可以互相抵銷。互相抵銷后,如果一方有余額,再考慮余額的處理。
2、三方或多方對沖。各方互有債權債務,書面合意,多方簽字,可以如上述“1、兩方對沖”的類似方式進行互相抵銷。當然,不可能那么巧沒有余額,如果有余額,一并考慮處理。
3、上述的對沖,應當建立在真實債權債務之上,不能虛構。
4、如果一方的債權有優先受償權,比如對方的資產抵押、權利質押或物品留置,債權方不放棄這個優先受償權的,一般不能抵銷;同時,如果債務的其他債權人不放棄優先受償權(這個優先受償權與抵銷的債務債權有關),那么雙方即使合意抵銷,也是不可以的。
應收股東的其他應收款可以和應付股東應付賬款對沖
這種情況下要分析股東的其他應收款形成的原因。
1、股東的其他應收款的形成實際是公司的分紅,那么你如果將該其他應收款與應付股東的應付賬款抵銷,公司能夠同意,那么該股東會同意嗎?正常的話,股東不會同意的。
2、股東的其他應收款的形成不是公司的分紅,是股東的真實借款等,那么公司同意抵銷的話,估計股東也會同意。
3、上述以股東名義反映的其他應收款,只要證明不了是用于企業的實際經營,且股東不在年底前歸還該借款的話,該股東借款視同公司分紅,要以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即使抵銷,建議在年底前抵銷完畢。如果在年后抵銷,即使抵銷了,仍有被視同分紅的可能。網上有這樣的例子。
往來款項的抵銷不能是隨意的
1、雙方或多方達成書面合意
2、相應的說明以及賬務處理方式
3、想關人員簽字,除涉及債權債務方簽字外,還應有經辦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權限領導的簽字。
4、這個抵銷,不違背法律法規,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
不能為了抵銷而抵銷,盡管賬上很多余額看起來讓人,尤其是讓會計人,感到那么的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