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所謂的分紅,是分紅還是分錢。
一、正常分紅
如果公司未分配利潤是正數,即使當年凈利潤為負,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是可以分紅的。
分紅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時,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記“應付股利”。
實際分紅時,借記“應付股利”,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以20%的稅率計算個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二、不是分紅,是分錢
如果未分配利潤也是負數,這種情況下是不允許分紅的。
但是,賬上有錢(有錢不一定有利潤,有利潤也不一定有錢),股東還是想分的,美其名曰“分紅”。這種分紅,就是分錢,本質上可能是資本的變相抽逃。
股東分錢后,或以往來款的形式在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的借方長期掛賬(有的股東擔心以自己的名義掛賬會交個稅,而用其它人的名字掛賬),或以費用的形式處理。
現實中的中小公司,正常的分紅合規方式處理的少,不合規處理或分錢的形式更多和普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