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合適,關鍵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家庭經濟條件如何。如果夫妻兩人,每年的收入也就幾千元,且有孩子上學,償還放貸等,給1000元一個月,可能是偏多了,相信老公父母也不會接受。當然,如果老公父母都失去了勞動能力,夫妻倆再艱難,可能也要努力安排。不然,老公父母無法生存。
另一方面,如果夫妻雙方收入都很高且老公父母都失去了勞動能力,那1000元就太少了,要增加。不然,良心上過不去,道德上站不住腳,法律上也不允許。如果妻子反對,那就先摸著良心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