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法律規定兒子女兒對父母都有生養死葬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女兒畢竟是出嫁了,長期不跟父母在一起生活,父母對女兒成人之后的幫助比兒子少,所以,父親住院和去世后所有的花銷兒子承擔是應該的。兩個姐姐即使一分錢不花,你也不可以去法院告她們。
一,你跟兩個姐姐是同胞兄妹,最起碼的同胞情應該有。
二,父母的遺產你繼承了,不管遺產多與少,你肯定是不會分給兩個姐姐的。按照法律規定,姐姐也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你一個人得了父母的遺產,就相當于兩個姐姐給父母盡孝了。
三,在農村,兒子贍養父母,對父母盡生養死葬的義務是天經地義的。如果兒子做不到,鄰居會罵不孝。但是出嫁女兒做不到,鄰居只會說說而已。
就以我家為例吧。我兩個姐姐,一個哥哥,一個弟弟。我們的父母都是我弟弟一個人生養死葬的。
我工作之后給父母買過衣服,給過零花錢,但是弟弟夫妻倆都工作之后,父母的一切都不需要我再操心了。
鄰居家有的,我弟給父母都有。用弟弟的話說,父母在世,能享受的,盡自己的力,讓父母享受。
有年春節我回娘家,弟弟夫妻倆走親戚不在家里。母親告訴我,我弟給他們買了新衣服。我父親不穿,跟我弟賭氣,說是我弟兩口子買了新衣服,才給他買衣服的。
我告訴父親,以后不管是兒子還是兒媳,給家里買東西,給你們買衣服,不要拒絕,這是他們的孝心,你應該開心的接受。
孝順兒子才給你們過春節買新衣服,不孝順的話,人家只給自己買,不給你們花一分錢,你還能咋樣,不讓人家買嗎?
后來母親告訴我,那天晚上看電視的時候,父親穿上了我弟買的衣服。之后多年,父母的日常生活都是弟弟打理的。
我父母都是農民,晚年沒有積蓄,生活用度都是我弟的。雖然還有一個哥,但是畢竟分家了,不好打擾哥嫂。
我父母生病住院的費用,包括過世的喪葬費,全是我弟一個人承擔,不僅如此,我母親過世時,因為我大姐生活困難,我弟擔心大姐沒錢隨禮為難,還暗中給了大姐五千元。
這些年來,弟弟付出了很多,但是他不僅啥都沒少,而且還諸事順利。
家和萬事興。如果你因為父親住院的費用和喪葬費要去起訴兩個姐姐,真的打了官司,或許你能從兩個姐姐那里拿到一些錢,但是你的厄運也就開始了。如果不相信,你可以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