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在人們的心目當中是銅墻鐵壁,將錢放在這里最保險。但是,銀行想要順利經營下去,必須確保自己要在一個盈利的狀態,但是盈利就是一個需要策略以及運氣的事情。換句話說,銀行也存在倒閉的風險。就拿我國的情況來看,現在已經倒閉了四家銀行,就有人問,如果有人將錢存到這四家銀行當中,銀行倒閉了,他們的錢能不能保住?除此之外,有人欠了銀行的錢,又該怎么還呢?
銀行也會破產
銀行的存在與安全可靠基本已經劃上了等號,尤其是六大行,只要一提起來,就感覺天都可以塌下來,這六家銀行都不可能倒閉。這也不是一個夸張說法,現實情況確實與這一說法大差不差。但是,這其中也有例外。就比如當前來看,中國已經出現了四家破產的銀行。就在去年,包商銀行宣布破產,當時包商銀行的負債已經高達2060億元,并且失去了償還債務的能力。包商銀行在這樣的狀態之下,沒有辦法進行減持,只好全部銀行破產。造成這樣的現狀,是因為包商銀行之前的資金鏈出現了問題。
還有一家銀行是河北尚村農信社,他倒閉的時間可就早了,2001年就停止了運行,但是足足拖延了十年才進入破產的程序。再者就是汕頭銀行,汕頭銀行也是2001年停止了運轉,汕頭銀行是因為出現了嚴重的投資失誤,導致銀行入不敷出,最后迎來倒閉。最后一個銀行也是倒閉最早的銀行,這個銀行就是海南發展銀行。他在早期的時候勢頭很猛,在當地吸引了大量的儲戶。但是吸引的手段給日后埋下了隱患,為了能攬到更多的儲蓄額,這家銀行一直在拿高息作為誘導,這也提高了人們的閾值,如果日后不能實現這個高息,勢必引起儲戶的不滿。發展銀行在中期出現了經營問題,只能對利率進行調整,當時就讓大量的用戶離開了這家銀行,間接導致銀行的經營出現問題。國家及時出手調整,都沒能將這家銀行拯救回來。就總體情況而看,這些銀行的倒閉和企業的倒閉原因也差不多,基本都是因為外債過高,導致失去了償還能力,最后只能迎接破產。
一旦銀行倒閉,客戶能拿回來多少錢?
首先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就是銀行一旦倒閉,放在銀行當中的錢是有拿回來的可能的。對于我國大部分銀行來說,都加入了《存款保險條例》,這也意味著大部分儲戶的錢有這個條例做保證。這個條例以50萬元為上限,如果儲戶的錢低于50萬元,那么銀行倒閉之后就能拿到所有儲蓄額,期間不受到任何損失。如果高于這個上限,就要等待銀行完成清算,再在此基礎上進行賠付。這一類人可能就要面臨損失了,但是這種情況也不是絕對的。就拿包商銀行來說,雖然最終也走上了破產之路。這也意味著這家銀行要對儲戶的資金進行規劃,好在這家銀行將所有儲蓄額都歸還了回來,無論是50萬元以上,還是50萬元以下。
在此,也要提醒儲戶一件事情。想要存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銀行有沒有《存款保險條例》。如果沒有這個保險條例,銀行一旦倒閉,儲戶就要自行承擔損失。包商銀行的全額賠付只是個例,萬一不能全額賠付,其后的損失必須要個人承擔。也不要覺得所有銀行都已經加入了這個條例,因此就對此無所謂。中國當前一共四千六百多家銀行,加入保險條例的只有四百零幾家,這也意味著其中有幾百家并沒有加入,因此,在存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銀行破產了,欠銀行的錢又應該還給誰?
看到這里,又有人進行提問,表示如果在銀行倒閉之后,需不需要還貸款?這些貸款又應該還給誰?首先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即便銀行倒閉,這些債務也是存在的,這也意味著債務的主人要接著還貸款。至于將貸款還給誰?要看銀監會怎么處理了,到了破產這一步,自然有銀監會進行介入。接下來,通常情況會有一家新的金融機構對破產的銀行進行接手,相關的債務也轉移到這家金融機構手中。這也意味著,只是收款人發生了變化,債務的金額并沒有發生變化。在完成企業的調整之后,債務的主人要接著如期完成還款。
不少銀行迎來合并重組
就拿河南省的銀行來說,13家銀行進行聯手,最終完成了合并重組,成立了中原銀行。其他省份的銀行也不例外,其中有甘肅銀行、河北銀行、江蘇銀行等,他們都經歷了相同的調整方式。最近一段時間,山西銀行也剛剛成立,這個銀行也是重組得出來的,其中包括長治銀行、大同銀行等五家銀行。這些銀行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聯手增強自己的抗風險能力,也更好引進投資者。當前的合并以及重組已經成為一個新潮流,在那些地方銀行以及私營銀行當中,變得格外常見。在山西剛剛完成重組之后,東北的一家銀行也要走上這個道路,估計隨后也有不少銀行要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