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什么影響?
【1】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被限制高消費,不能乘坐高鐵、輪船、飛機二等及以上的交通工具出行;會被限制出境;不能在五星級酒店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2】影響以后的貸款,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后是不可能再借款成功的;如果是已婚用戶,還會影響到配偶申請貸款,畢竟夫妻申請貸款,需要查看夫妻雙方的征信報告。
【3】會影響子女的教育,導致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不能出國留學。
【4】工作可能會受到限制。
總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影響還是比較嚴重的。在用戶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和起訴人達到和解之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不會消除的,只有用戶還清所有的欠款才會從名單中消除。即使這樣,征信報告上的不良記錄也要保留五年。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多久可以恢復
(1)一般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
(2)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3)如果履行了法律文書的,則在履行三日內從失信執行人名單里刪除。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后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