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如何改?
根據《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告》要求,我聯社將積極開展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工作,現就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本次調整范圍的貸款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滿足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條件的貸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貸款發放或簽訂合同時,不符合首套住房標準,但當前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符合本次調整范圍的貸款,如已形成不良貸款暫不進行調整,待客戶歸還拖欠本錢及利息、貸款狀態恢復正常后,再進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詢我聯社。
二、調整規則
綜合考慮保持延續性、前后標準統一、公平一致、自律機制等因素,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結合我聯社實際情況,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擬劃分為浮動利率貸款、人行基準利率貸款、固定利率貸款3種情況進行調整:
(一)浮動利率貸款
2019年10月7日(含當日)之前發放的貸款,貸款加點幅度為LPR+0BP,如貸款利率低于LPR則不調整。
2019年10月8日(含當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當日)發放的貸款,貸款加點幅度為LPR+0BP,如貸款利率低于全國下限則不調整。
2022年5月15日(含當日)之后發放的貸款,貸款加點幅度為LPR-20BP,(不低于全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LPR-20BP”),如貸款利率低于全國下限則不調整。
(二)央行基準利率貸款
央行基準利率貸款先按央行通告〔2019〕第30號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再進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
(三)固定利率貸款
固定利率貸款先按央行通告〔2019〕第30號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再進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
三、調整方式
根據央行通告要求,本著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務的原則,盡力減少客戶調整成本,將主要采用變更合同約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一)對于符合條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先由客戶向我聯社提出申請,協商變更合同約定的利率水平,簽署利率變更補充協議,然后由我聯社進行調整。
(二)對于符合條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貸款(即“二套轉首套”存量住房貸款),由客戶向我聯社提出申請,協商變更合同約定的利率水平,簽署利率變更補充協議,并提供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條件的佐證材料,審批通過后由我聯社進行調整。
四、受理渠道及時間安排
(一)客戶于2023年9月25日開始向我聯社各網點提出申請后,由我聯社進行調整,利率調整后按新的利率水平執行,調整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計算。
(二)對二套及以上房貸(即“二套轉首套”存量住房貸款)且符合調整條件、固定利率或基準利率定價且完成LPR轉換、不良貸款歸還積欠本息的房貸客戶,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含當日)向我聯社提出申請。我聯社于11月1日開始對已受理并審批通過的進行調整。集中調整后,我聯社仍可繼續受理存量房貸利率調整申請。
五、其他事項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中,不收取任何費用。我聯社將以客戶為中心,確保客戶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務,積極做好本次降低存量首套房貸利率客戶服務工作。
清水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