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比較在意自己的名聲,害怕自己的名聲敗類,對于這一種人,可以采取在電視廣播,廣場大屏幕輪播,各大網絡平臺公告等,可以促使他盡快履行義務。
第2種、把失信被執行人的老賴列為限高,被限制高消費后,他的日常出行和消費都會受到很大的阻礙,不能乘坐高鐵,和動車一等座,不能乘坐飛機,不能購買大宗交易,這樣也可以使被執行人,盡快履行責任。
第3種、要把列為失信名單然后我告訴他,要讓他知道,不去履行義務,不僅僅是他受到影響,到時候他的子女讀書,不能就讀私立高等學校,不能當兵,不能參加政審等等。
第4種、如果老賴一直不去執行,可以將它拘留15天,每年可以記錄兩次,前提是先告訴他,讓他知道后果的嚴重,在沒執行之前先跟他溝通,讓他盡量去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