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地區退休職工的取暖費由社會保險經費列支。每年的11月或12月份隨退休養老保險金發放,不存在報銷問題。
北方地區退休職工由用人單位發放取暖費是老黃歷了。這是企業職工沒有退休之前的一項福利制度,多數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沒有退休之前,允許憑繳納的取暖費發票,給予員工報銷幾百元,有的單列在職工福利中直接領取。員工退休后,國家允許北方地區從養老保險基金中適度發給一定數量的取暖費,具體標準各省市自治區決定。
因此,樓主退休后,原單位不再發放和報銷取暖費,更何況原單位解體了,更不會有此等好事了。建議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咨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