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師問題確實是一個歷史性問題了。從1957年開始,我們國家就陸續出現了民辦教師。到1978年,人數達到了頂峰,高達491萬人。
中間國家清理整頓過很多次,通過考試或其他方式清退過一批批的民辦教師。進入90年代,國家要求各個地方就陸續停止招納民辦教師了。不過國家通過下達轉為公辦教師名額的方式陸續消化民辦教師隊伍。
1997年國家出臺了《關于解決民辦教師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了關、招、轉、辭、退五字解決方針。
也就是關停民辦教師制度;部分招為民辦教師中師班學員,畢業后安排編制轉正;國家安排一百多萬名額轉為公辦教師;對達到條件的教師進行離崗退養;對不合格的民辦教師進行辭退。
2000年之后,中國不再存在民辦教師。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當時由于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執行的不完善,一些地區并沒有支付一次性補償金。
2011年,國家在解決代課教師問題的時候,提出對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民辦教師補發補償金的,同時將其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障。
四川、云南等一些地區,限定期限允許民辦教師自己交納養老保險,給出的政策還是非常優惠的。當時如果補交了養老保險的話,退休是按照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方式,發放養老金待遇。每年按照國家統一要求進行增長,相對而言也是有保障的。
除此之外,山東、江蘇、河北、黑龍江、陜西等多數地區,實行的是按照教齡,每年發放10元到20元的教齡補貼。相應教齡補貼一般是2014年之后確立的,多年來并沒有增長。
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新的政策。
很多退休的公辦教師,退休待遇都能達到五六千元以上,一線城市和地區高級職稱退休教師退休待遇能達上萬元。這些公辦教師有很多,也是民辦教師轉正過去的。
所以,還是建議民辦教師能夠按照公辦教師的一定標準發放養老金待遇比較好一些。比如每年100到200元的養老補助,每年20元又不增長,實在是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