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讓員工上班,又不發最低工資,讓自己繳納五險一金,這合法嗎?這位朋友你提出的這些問題,也沒有給出是什么單位?為什么不讓你上班?大家很難給你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要知道用人單位為什么不讓你上班?是你考進這個單位報道后一直沒有上班?還是你上班后讓你回家休息了?用人單位如果不讓你上班一定是有原因的,是不符合條件還是你工作能力有問題?用人單位不讓你上班理由只有提問者心里最清楚,大家回答你提的問題也只是假設,不一定幫到你。
根據你給出的這些信息,應該是不符合用人單位的要求,或者根本就沒有錄用你,如果錄用你了會給你簽訂就業合同,有你合同,他們不讓你上班,不發最低工資就是違法行為。再說五險一金單位應該承擔20%,個人才承擔8%,就職工養老保險而言,用人單位是不符合勞動法的。
如果用人單位壓根就不錄用你,不讓你上班,不發最低工資,更不會給你繳納五險一金,用人單位這樣做也是合理的,任何一個單位也不會讓有人不上班吃空餉。所以說具體情況也只有你自己知道,有時間你可以到用人單位咨詢一下,只有了解內情后,才能知道是誰對誰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