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單位請假七天以上讓員工全額承坦社保費用合法嗎?
理財序回答:
不合法。
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也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員工請假是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因事請假,是一種休假行為。
正常休假工資照拿。因事請假可以用正常假期頂替,也可以扣員工工資。但不能讓員工承擔全額社保"五險"。
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
單位和個人繳納社保"五險",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30內,必須代扣代繳"五險",并沒有規定"假期問題"企業可以讓員工全額繳納社保。
因此,"單位以員工請假七天以上讓承擔全額社保費用″是違法的,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