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可能,一是你的征信有問題,貸款審批沒通過;二是銀行沒錢,需要等資金。
首先來說第一個可。在進行銀行貸款的時候為什么要交各種材料,不就是為了購房者有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或者衡量貸款的征信。如果材料不符合貸款的要求,比如說銀行認為沒有還債能力,那肯定不會放款。而且就算有能力,但有過不良的記錄,那也不會放款,畢竟銀行也怕購房者賴賬。
再就是第二個可能。因為房價在不斷上漲,所以購房者在貸款時候的額度也一次比一次大,但銀行的貸款余額卻沒出現多大增長,因此銀行就會遇到無錢可貸的情況,如果這樣的話,那么就算通過了審批,那也要一段時間才能放款。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就不要想了,回去把資料修改一下,但如果是因為征信不良導致審批未通過,那估計是沒機會了。所以這就告訴我們一定要注意征信,千萬不能留下不良記錄,否則以后的生活會多很多麻煩。
但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其實并不用擔心,只要等上一段時間就能得到貸款。不過前提是跟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沒有對開發商貸款時間進行要求,因為一旦有了限制,那么很有可能就會因為貸款遲遲沒下來而違背合同,這是要賠違約金的。
所以在貸款的時候一定要跟銀行先確定好放款的期限也,也要簽訂相關的合同規避風險,否則在買房的時候出現問題,吃虧是只能是購房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