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清零”,但是“清零”是老百姓約定俗成的說法,準確的說是“不累積繳納年限”。
“新農合”全稱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不過2014年已經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并軌,現在統稱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群體施行的是“繳一年,保一年”的原則,通俗講就是本年度你未繳費參保,那么本年度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本年度產生的門診費用、大病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均不享受按比例報銷的待遇,且不享受納入醫保藥品名錄的特價藥,只能自己全額自費負擔。
在說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不得不說一下針對企事業單位上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按月繳費,單位和個人各自根據繳費基數承擔一定比例,一般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施的是“年限累積制”,即在職期間正常繳納醫療保險則享受醫療待遇,當達到退休年齡后,只要醫療保險的累計繳納年限達到當地醫保部門的要求(一般要求男性累計繳納滿25年、女性累計繳納滿20年),則退休后在不用繼續繳納醫療保險的前提下,依然可以繼續享受醫療待遇,所產生的診療費按規定按比例報銷,且個人醫保賬戶還會按月返錢,可以用于定點醫保藥店買藥支出。這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區別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大的不同。
前段時間老劉剛剛幫父母在網上完成了2021年度醫療保險的繳費,每人290元。這已經是老劉連續第8年為父母繳納醫療保險了,記得最初的時候我們這里的繳費標準是180元/人(新農合時代最開始是10元,不過那時候都是父母自己去村委代收點繳納的,老劉沒印象了)。
隨著醫療保險費用的逐年提高,一些質疑的聲音也開始冒出來了,有人說:一家5口一年醫療保險費用就將近1500元,每年都用不到,交了沒意義,還不是“白白打了水漂”?但也有人說:醫療保險是國家給予農民的福利保障,一天不到1元的保費很劃算,值得參保。
其實不管是質疑,還是褒揚,老劉心理有自己的“小算盤”,老劉打心底里覺得居民醫療保險是針對農民的好事,是一項社會福利性保障制度,即使是在保費逐年上漲的情況下,老劉依然愿意為父母每年都繳費參保。因為老劉其實也是居民醫療保險的受益者:
2019年的6月份,我的母親起夜上廁所,當時沒有開燈,憑直覺稀里糊涂的想坐到馬桶上,但是不小心坐偏了,從馬桶上摔了下來。當時母親只覺得有點疼,沒當回事,但是第二天就疼得起不來床了。隨后我與母親駕車去醫院就診,結果是尾椎骨裂加骨折,因為年紀大了,不便于開刀手術,后來做了骨骼支撐的微創保守治療,現在已經恢復的很好了。
前前后后住院期間花費近5萬元,但是因為當年我為母親買了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最終是60%左右,自己只承擔了不到2萬元。假設當年沒有參保醫療保險,那這5萬的治療費是要自己自費的。一邊是280的參保費,一邊是3萬的報銷費,孰輕孰重?
所以就老劉的切身經歷而言,即使居民醫療保險保費上漲、即使繳費年限不累計,老劉依然會連年為父母購置醫療保險。況且我們在繳費參保的時候其實已經是財政補貼過的金額了,倘若不是財政給予每個人幾百元的補貼,我們的繳費可不止290元呢!
最重要的是報銷比例、大病起付線、住院起付線也在逐年提高,納入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報銷比例在逐年提高,納入醫保藥品名錄的補貼藥種類在逐年增多。換句話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保障能力、報銷比例在逐年提高,醫療基金支出額在提高,所以保費上漲自然也就說的過去了。
總之,醫療保險是一項未雨綢繆的工作,不是說“有了就一定要用”,參保了用不到不是更好嗎?說明身體健康、無病無災,這本身就是一種福氣。但是“用的時候沒有”那就麻煩了,特別是對于農村貧困家庭,生活本身就困難,倘若未參保就只能自費承擔所有的醫療支出,這無疑使得生活難上加難。
如果實在困難,覺得無力承擔參保費用,那么各地也有很多解決措施,比如針對五保戶、低保戶、80歲以上老人、重度殘疾人等都可以對繳費進行減免,大家可以多向社保部門了解下政策。
結語:總體而言,雖然現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還未對繳納年限進行累計,不能像職工醫療保險那樣滿足一定的累計繳納年限就可以在退休后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是隨著惠農政策的不斷傾斜,未來不排除出臺將繳費年限進行累計的政策。但是當下在“繳一年,保一年”的政策下,老劉依然建議最好要參保,一味的為了省下幾百元而在遇到大病支出的時候是非常不劃算的。對于貧困戶來說更應該參保,他們的抗風險能力本身就差,只有參保才能獲得一份保障和心安,如果實在無力承擔,那就多了解下當地的減免政策,爭取最大程度的優惠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