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這么絕對認為。有時候,叔、姑、舅、姨會非常“名正言順”的、具有對自己父母財產的合法繼承權。
我們有時候會經常聽到類似“七大姑八大姨來爭父母遺產”的案例,而且大部分案例結論一致——具有合法繼承權。
為什么會產生這樣的結果?
產生這種情況的最常見原因,就是著名的“轉繼承”。
既然提到了叔姑等這樣的角色,說明自己的父母肯定有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按照繼承相關法律規定,是不會涉及到叔姑舅姨這些第二順序繼承人的——他們不應該有法定繼承權。但是:
如果在父母過世的時候,父母的父母還有健在的,那么,未來就麻煩了:
父母過世,父母的父母(祖輩),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所以祖輩就有了父母財產的繼承權。
等到祖輩過世的時候,他們的子女(即叔姑舅姨),又是他們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就可以繼承他們的遺產。
所以,祖輩繼承父母的遺產份額、或者繼承權,就轉移給了叔姑舅姨。
這個過程,按照法定繼承的有關規定,一點毛病沒有——全部都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定繼承下來的。
建議提示
自己家打拼出來的財產,最終卻有可能被叔姑舅姨合法的分走,相信對于很多家庭來講,都不太容易接受。
在這里,不去探討甚至抱怨,只從規避手段的角度,給出一些建議提示:
最好生前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例如,提前訂立遺囑、指定自己的配偶或者子女作為繼承人。這樣的話,就不會涉及到祖輩法定繼承父母遺產的情況,就“斷”了轉繼承的路。
確保沒有風險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提前將財產過戶給子女。這種風險,指的是子女是否孝敬的風險。
盡快辦理繼承手續。指的是:如果父輩去世、生前沒有留下遺囑、且祖輩還健在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盡快辦理繼承手續——盡可能讓祖輩主動放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