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基數不管是按照社平工資60%,還是100%,其實都不是合規的。如果說1992年開始實行養老保險強制繳納標志社保開啟“農耕時代”;那么,2011年《社會保險法》立法就代表社保進入“工業時代”;而2018年金稅三期監管系統的上線,標志著社保進入“現代化時代”,也就是必須按照員工工資繳費才是合規繳納,而非“農耕時代”的60%最低基數或者“工業時代”的100%基數繳納。
第一,何為社保合規繳費基數?
目前城鎮職工社保合規基數存在3種比較典型的規定:
第一種合規基數,以北京市為例的“單基數”,要求公司和個人都按照職工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第二種合規基數,以河南省為例的“雙基數”,單位按照所有員工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員工以自己上一年度月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第三種合規基數,以深圳為例的“即時基數”,公司和個人都按照員工上一個月申報的工資作為當月的社保繳費基數;
第二,不合規社保基數會對員工養老金有多大影響?
我們通過王先生按照最低基數(社平工資的60%)和按照實際繳費(社平工資的150%)繳費20年的劉先生,退休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7000元,個人賬戶儲存額分別為8萬和20萬,退休當月養老金能差多少?
王先生基礎養老金=7000×(1+0.6)÷2×20%=112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80000÷139=575.54元;
王先生退休當月養老金合計為【1695.54元】。
劉先生基礎養老金=7000×(1+1.5)÷2×20%=175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200000÷139=1438.85元;
劉先生退休當月養老金合計為【3188.85元】。
小結:按照合規基數繳納20年的劉先生比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的王先生,退休當月養老金高出1493.31元,漲幅約為88%。
第三,單位不按合規基數繳納,我們該如何應對?
如果發現公司未按實際繳費基數繳費,員工可以在離職后,攜帶證明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入職通知書等)和工資明細(工資表,工資條,軟件工資記錄等)的材料,去公司所在地社保申請仲裁,由社保局責令公司為其補繳未如實申報的差額。
寫在最后的總結:
作為“社保現代化時代”的員工,我們不僅要知道什么是公司繳納社保的合規基數,知道不按合規基數繳納對養老金的危害,還要知道何時、何地、如何追溯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