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的。前"六險"即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法律稱為社會保險,百姓簡稱為社保。
后"兩金"稱為住房公積金和企業(職業)年金。這是兩項社會福利制度。住房公積金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繳納,繳費標準5%至12%。個人繳多少,用人單位也繳多少,兩份都歸勞動者個人所有;
企業年金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的(職業年金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費比例12%,個人繳納4%,用人單位繳納8%,供員工退休后隨養老保險金一同逐月發給員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