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要求補繳社保有無時效期?單位不補怎么處理?
勞動者要求補繳社保并沒有嚴格的時效要求;
我國法定,用人單位是必須要求按照要求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若是單位故意不交或者因為單位原因造成社保漏繳,員工可以要求單位進行補繳,并且補繳不受時效的限制。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需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nèi)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xù),超過一個月沒有為其參保的,員工可以選擇即時提出補繳申請,也可以選擇在離職后讓單位一次性完成補繳。
勞動者要求補繳社保怎么計算
補繳社保的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的社平均工資水平*社保繳費比例*補繳系數(shù)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按要求繳納社保的,日后補繳除了正常的社保費用需要繳納之外,往往還需要繳納一定的滯納金;滯納金一般是自欠繳之日起,按照每天萬分之五的標(biāo)準來進行進行。
用人單位逾期仍然不將社保的,有關(guān)部門將會對其進行罰錢,其罰錢的數(shù)額為欠繳金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勞動者要求補繳社保要起訴到法院嗎
一般不需要;
用人單位未按要求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與單位進行協(xié)商,要求其補繳社保;若是協(xié)商無果且單位拒不補繳,我們便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仲裁部門會根據(jù)用人單位存在的社保欠繳事實給出仲裁結(jié)果;若是用人單位拒不執(zhí)行或者勞動者對結(jié)果不滿意的,可以再向法院進行起訴。
不論是仲裁還是法院起訴,其時間周期都會比較長,建議大家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