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做這種傻事再繼續領取,即便是在領取一個月也屬于犯法,對于家庭當中有已經領取退休金的家庭來說,一定要記住領取退休金的人,如果去世以后家人隱瞞死亡信息,繼續冒名領取領退休金,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屬于詐騙違法的犯罪行為,相關部門查到以后,冒名領取去世者退休金的人,不僅僅需要翻倍退還,還會受到刑法當中第266條的法律責任。
在我國刑法二百六十六條當中明確規定,對于詐騙公私財物者,數額較大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沒收財產。
對于隱瞞死亡信息,繼續冒名領取退休金,這種違法犯罪行為廣大民眾一定要杜絕;已正常領取退休金的人去世以后,家人其實佩戴去世者的相關資料,到當地相關部門是可以,領取一部分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領取金額以當地為準,地區的不同工作的類型不同,所領取的喪葬費和撫恤金,也是有很大的差距。
喪葬費標準個別地區按照固定的金額計算,而有些地區一次性發放3-6個月養老金;而撫恤金相差比較大,普通職工地區的不同標準不同,一般情況均是可以一次性領取6-10個月退休金,個別地區可達到20個月,機關事業單位由于是國家服務人員,享受的待遇比較高基本均是可以一次性領取40個月的退休金。
綜上:人死后不能隱瞞死亡信息繼續領取退休金違法;如果說的是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情況下,其實沒有合理與不合理,畢竟退休前的職業不同工種不同(機關單位退休與職工退休),享受的退休金待遇自然也是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