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作為工傷保險工作的“三個環節”(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給付)之一,具有很強的法律屬性。勞動能力鑒定有哪些內容?
勞動能力鑒定有哪些內容?
①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等級鑒定分為十個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②生活自理障礙等級鑒定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③延長停工留薪期的確認;
④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要繼續治療的確認;
⑤停工留薪期或者工傷復發治療期間對需要護理有爭議的確認;
⑥工傷直接導致疾病的確認;
⑦工傷康復的確認;⑧舊傷復發的確認;
⑨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
⑩供養親屬勞動能力的鑒定。
做勞動能力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保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法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資料;
3.各種影像學檢查資料(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
4.職業病患者,須提供由省衛生部門和人社部門指定的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5.精神病患者,須提供由我省精神病鑒定機構出具的精神病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6.勞動能力鑒定委會法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根據各個地區的法定確定具體需要的材料。
勞動能力鑒定最佳時間是什么?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關系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