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解決:一、夫妻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不具備強制執行力;二、夫妻訴訟離婚,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當中約定了探望權。
【男女協議離婚】
這種情況就需要女方先就孩子的探望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生效后如果男方仍不協助自己行使探望權,那么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男方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當中確定的義務。
【男女訴訟離婚】
這種情況就無需女方再次提起訴訟,可以拿著生效法律文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男方協助自己行使探望權。
【對男方的處罰】
若果男方沒有合法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約定的內容,那么法院將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變更孩子撫養權。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于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注意事項】
不論是孩子的撫養權還是探望權,目的都是為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所以如果孩子的年齡超過10歲,那么是有權利拒絕探望的。